工作职责
部门职责:
人事处是学校人力资源发展的顶层设计者,员工招聘及人才引进的执行者,人事政策与劳动法规的贯彻者,薪酬分配与考核评价的实施者,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划者与赋能者,教学能力提升研究者与培养者,师资结构优化的诊断者与改进者。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学校自身关于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确保人事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负责组织架构搭建及人员编制规划,统筹工作职责和岗位说明书的制定以及人才引进、聘用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学历提升、教资认定、职称评审认定、能力培训培养和队伍结构优化等工作。
4.负责统筹学校薪酬绩效制度的制定、绩效考评、激励兑现和薪酬发放工作。
5.负责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6.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部门工作结果和质量负责。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代表学校建立健全职责内容所需的规章制度,并做好部门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
7.完成学校和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一、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部门内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和优化人事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督促部门内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进行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工作。
4.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协助修订学校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培训等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5.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资格培训、认定工作、教师职称评定。
6.配合处长共同完成本部门职工的考核,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7.做好师德师风考核及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8.就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向处长通报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资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制定薪酬绩效制度。
2.负责绩效考评的实施、薪酬激励兑现发放工作。
3.负责教职工社保公积金以及其他保险的办理、退休人员退休审批手续及相关事宜办理。
4.负责学校教职工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管理。
5.负责教职工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各项报表的报送。
6.负责各项检查资料准备,确保合规。
7.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文书管理、有关材料起草及申报工作。
8.完成学校和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师资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拟定学期和年度师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方案等。
2.负责师资、人才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所需的统计数据。
3.负责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评聘工作。
5.负责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师资培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干事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编制规划、开展社招、校招工作,负责学校师资引进、人才招聘、保障各院部的用人需求。
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处理考勤异常和流程,对月度考勤数据进行统计,生成考勤报表,为薪酬端提供算薪数据和财务端提供餐补天数。
3.负责学校教职工入离职办理、维护与动态更新教职工花名册数据,根据人事信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负责部门行政发文流程的报送和材料的归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6.完成学校和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