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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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人事处是学校人力资源发展的顶层设计者,员工招聘及人才引进的执行者,人事政策与劳动法规的贯彻者,薪酬分配与考核评价的实施者,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划者与赋能者,教学能力提升研究者与培养者,师资结构优化的诊断者与改进者。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学校自身关于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确保人事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负责组织架构搭建及人员编制规划,统筹工作职责和岗位说明书的制定以及人才引进、聘用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学历提升、教资认定、职称评审认定、能力培训培养和队伍结构优化等工作。

4.负责统筹学校薪酬绩效制度的制定、绩效考评、激励兑现和薪酬发放工作。

5.负责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教师相关技能大赛的赛前培训、备赛指导及参赛组织等工作,提供咨询与服务,跟踪参赛教师能力提升。

7.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部门工作结果和质量负责。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代表学校建立健全职责内容所需的规章制度,并做好部门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

8.完成学校和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