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编制目的
1.制定有效完整的薪酬制度,使薪酬的核定、计算、发放及预算有据可依;
2.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增强学校的竞争力和办学活力。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人事部、教育部《 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
4.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
5.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
6.《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章程》。
三、编制原则
1.以岗定薪、综合考量;
2.倾向教学、循序渐进;
3.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结果导向、强化考核;
5.统筹兼顾、公平公正。
四、适用范围
学校非一人一议引进的、在编在岗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五、正文
学校综合考虑岗位类别、职务、职称、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工作(学习)成效等因素,参考当地同类院校薪酬水平确定本校薪酬标准。
学校初创时期的分配由学校全面统筹,实行年薪制,每级岗位设2-4档,
(一)定义
个人薪酬 = 年薪 + 超额奖励 + 项目奖励 + 福利
(二)试用期
专业教师、辅导员的工作合同为4年一签,其它均为2年一签。
如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三)岗位类别及等级设置
1.行政管理岗及等级设置
行政管理岗位设正校级、常务副校级、副校级、处级、科级、科员级6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至十一档。
2.专业技术岗及等级设置
学校教师系列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学校实验员系列设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每个级别设不同职级。
3.工勤技能岗及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
4.特设岗位设置
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设置特设岗位。
(四)岗位工作指标与绩效奖励
1.行政管理岗工作指标与绩效奖励
由党政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岗位职责”等相关要求草拟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指标任务书》,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下发。各部门根据《任务书》予以分解落实,负责拟定本部门员工的考核细则,并组织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
工勤技能岗的工作指标与绩效奖励参照行政管理岗执行。
2.专业技术岗工作指标与绩效奖励
(1)建立“教师积分银行”
(2)专业技术岗工作指标(岗位工作量)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教师系列)岗位职责”等相关要求草拟该岗《年度工作指标任务书》,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下发。各学院根据《任务书》负责指导完成本单位教师个人的《年度岗位工作指标任务书》,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各学院负责拟定本单位教师的考核细则,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