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障学院常规工作规范运行,引导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好教育教学工作,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结果导向、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二级单位及职能部门。
第四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二级单位及职能部门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校长担任小组组长,副校长担任会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全体校领导组成。考核小组领导全校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方案,对具体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二级单位及职能部门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办制定、修改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考核办法,设计考核的基本框架,确定考核中的指标模块及其权重,确定具体评分标准,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和总结。
第五条 考核程序
考核基本程序。主要包括: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确定,目标任务实施保证措施制定,绩效任务实施;阶段性检查;年度考核(绩效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核定,满意度网络测评,单位及部门工作述职);考核委员会评价与定级,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申诉与处理;考核结果运用,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第六条 考核周期
(一)阶段性检查
每年6月考核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单位、部门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帮助目标任务的实施与完成。
(二)年度考核
12月底,考核办组织对二级单位、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委员办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七条 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按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考核指标分类实施。
1.共性指标。对学院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或具有刚性和约束性要求的关键工作,或与人才培养工作直接相关的基本要求,纳入共性指标进行考核。
2.成果指标,主要对反映办学成果的关键指标进行积分式评价。
(一)二级单位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10分)、教学管理工作(30分)、学生管理工作(30分)、教研科研工作(15分)、师资队伍建设(15分),具体标准见“二级单位考核标准”。
(二)职能部门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10分)、工作实绩(40分)、工作效能(30分)、团队精神与廉政建设(20分),具体标准见“职能部门考核标准”。
第八条 考核等级和奖惩
(一)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民主测评权重:按百分制计分,学院领导测评占60%中层干部测评占40%。
3、优秀比例占考核部门数的30%。其余等级比例不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确定考核等级时,.原则上按分数高低确定,遇有特殊情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也可作适当调整。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其年终工作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有严重工作失职、失误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部门;
(2)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影响,且不认真、不及时查办或不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部门;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违反学院师德建设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被实行一票否决的部门。
(二)考核奖惩
1、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在下一年度部门工作考核前,部门主要领导不得参加评选各类先进。
2、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免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连续两年在考核工作中排在末位的部门,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或降职使用。
第九条 工作要求
(一)考核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考核办负责解释。
二级单位工作考核标准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评分 标准 |
思想政治工作 | 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部门工作,注重抓好本系部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牢记“三个代表”,坚持“两个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⒊全体人员能够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求真务实。 ⒋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并融入工作之中。 | 10分 |
教学管理工作
| 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认真制订和落实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⒉积极推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互动教学面广、效果好。 ⒊按教学进程组织教学,认真进行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教学秩序良好,教学质量优良。 ⒋认真组织各类考务工作,做到命题规范、监考规范、评卷规范。 ⒌认真开展新生专业教育,成效显著,新生专业思想牢固。 ⒍积极开展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课时保证、过程规范、执行情况良好。 ⒎各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证项目,学生参加率和通过率高。 ⒏毕业论文指导过程认真、规范,总体成绩良好。 | 30分 |
教研科研工作 | ⒈积极申报新专业,新专业建设有成效,重点专业建设成绩良好。(基础部无此项) ⒉积极组织教师争取和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以科研促教学,成果显著。 ⒊课程整合情况良好,精品课程建设成绩显著。 ⒋教研活动计划科学、安排合理,教研氛围浓厚,学术成果丰硕。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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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工作
| ⒈学生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安排有序;各类学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方法创新。 ⒉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教育卓有成效,定期分析全系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各项稳定工作。 ⒊重视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进行工作质量考核。 ⒋就业工作到位、成效突出,年终就业率达到95%。 ⒌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⒍及时做好各项学生先进评选和助学贷款等工作。 ⒎积极做好迎新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成效显著,及时开展新生素质调研工作。 ⒏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多彩,大型活动组织工作到位。 | 30分 |
师资队伍建设
| ⒈重视提高教师质量和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从严治教,教学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强,教学水平普遍较高,学生满意度较高。 ⒉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学科专业师资配置合理。重视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工作学习经历和科技开发服务能力。 ⒊基础课专任教师注重学历职称提高,强调了解专业并适应专业对基础课的教学要求;专业课专任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具有企业一线工作经历,有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教学团队。 ⒋制定本系教师进修和培训工作计划,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以及新进教师的指导工作,并严格做好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⒌积极从行业企业聘请技术能手作兼职教师,承担实践技能课程和专业课程教学。(基础部无此项) | 15分 |
职能部门工作考核标准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思想政治工作 | 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部门工作,不断提高部门人员的思想水平和理论素养,牢记“三个代表”,坚持“两个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⒊全体人员能够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求真务实。 ⒋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并融入工作之中。 | 10分 |
工作实绩 | ⒈积极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按学期认真制定并努力完成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工作计划性强,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⒉部门工作人员职责明确,爱岗敬业,工作尽职尽责,年度部门工作成绩突出,对学院全局工作有贡献;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⒊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工作规范,相互协作。 ⒋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能积极配合、沟通协调,积极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40分 |
工作效能
| ⒈认真执行学院的会议制度、汇报制度,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和学院政策精神,确保政令畅通,有较强的执行力。 ⒉部门全体人员工作扎实,开拓创新,积极工作,办事效率高,成效显著。没有推诿、扯皮现象。 ⒊确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高的服务质量,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群众满意度较高。 ⒋工作紧张有序,充满活力、奋发向上,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 30分 |
团队精神与 廉政建设 | 注重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勤政、廉政水平;增强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 20分 |
⒈注重部门团队建设,部门风气正,团结好,顾大局,协作意识好,向心力、凝聚力强,工作氛围好,干劲足。 ⒉部门领导能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对部门工作人员能经常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守纪律。全体人员能够艰苦奋斗、勤俭办校、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⒊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